1949年
4月23日 宁国县解放。
4月24日 首批渡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5军74师在宣城北湾沚(今属芜湖县)附近击溃国民党江防骨干部队第20军毙敌军长杨干才,俘虏134师师长李介立以下1.3万余人。
同日宣城、郎溪和泾县解放。
4月26日广德县解放。
4月26日至27日 向南溃逃的国民党第51军、第4军、第28军、第45军、第99军、第66军、第20军共7个军被围歼于郎(溪)、广(德)、长(兴)一线以北地区共俘敌8万多人。
4月28日 宣城军管会成立尚炜同志任主任。
5月4日 南下干部至宣城与当地坚持游击战争的泾(县)、宁(国)、宣(城)县委书记王文石会师,并向解放军291团团长尚炜通报情况,交换意见。之后,尚炜继续率部南进,军管会工作交军分区。皖南区党委派赖富、陈守芬、朱利接管工作,赖富任军管会主任。
5月5日宣城地委开始办公驻宣城县。
5月13日皖南区党委任命陈洪为宣城地委书记陈守芬为副书记,地委班子由11人组成。
同日皖南宣城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许道珍为专员,杨钧为副专员,驻宣城县。辖宣城县、郎溪县、广德县、泾县、宁国县。
同日中国共产党皖南宣城军分区委员会成立赖富为军分区司令员,洪林为副司令员,朱利为副政委。
同日宣城地委作出关于目前乡镇工作的意见以及会师工作,对伪公所、伪保甲人员的处理,借粮借草,肃清匪患等问题的决定。
5月14日 宣城开展特务党团工作人员调查。
6月16日宣城地委印发《关于禁止金银买卖、禁止使用银元的紧急指示》。
7月 析宣城县城关镇置宣城市 隶属宣城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魏建章任宣城市委书记兼市长。
8月上旬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5军第75师进驻宣城地区剿匪。
8月13日地委、军分区政治部发出关于扩军的指示指出部队经过清洗坏成分后,数量大减是必要的,对不良成分应继续审查清洗,以保证军队彻底纯洁。
9月11日宣城地委召开县委书记会议逐步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地剿匪反霸、减租减息斗争。
9月29日人民解放军破获茅山(宣城县南部,离城25公里)匪特组织俘虏匪徒30余名,缴获轻机枪2挺,驳壳枪1支,步枪6支,机枪子弹2箱。
10月5日 地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地委规定10月份干部学习材料的通知》规定10月份干部学习内容为评白皮书、政协三个文件:《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政策汇编(四十四个文件)。
10月9日地委发出《关于提高警惕、克服麻痹,全面展开对敌斗争的通报》 指出:从9月30日到10月6日,宣城县部分干部思想麻痹、警惕性不高,十余名区乡干部多次遭土匪袭击,不幸牺牲。要求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同土匪斗争的复杂性,克服麻痹思想,发动群众,全面展开剿匪运动。
10月10日地委发出《对当前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指示》对合理负担、减租和剿匪反霸等工作提出具体的方法和步骤,要求在匪情严重的地区,以剿匪反霸为主;一般地区反霸减租,合理负担齐头并进,以反霸斗争的胜利保证合理负担与减租的顺利进行。在斗争中发动群众,扩大和巩固农会。指示要求各地取消保甲制度,成立村行政委员会,吸收进步人士参加。
10上旬各县、市隆重举行集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0月16日 宣城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作出伪金圆券1万元折合人民币1元,清理旧债权债务的规定。
10月26日 地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大力开展政治攻势,争取瓦解土匪的指示》要求各地在11月1日至7日,结合纪念苏联十月革命32周年宣传周活动,广泛发动群众,以《惩治土匪暂行条例》、《对逃亡回归分子处理办法》等为依据,开展政治攻势,使之成为群众性运动。
10月 成立皖南区宣城专区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 1952年2月,宣城、芜湖专区合并成立芜湖专区,两专区民主妇联筹委会合并成立芜湖专区民主妇联筹委会。9月,正式成立安徽省芜湖专区民主妇女联合会。1953年7月,改称安徽省民主妇女联合会芜湖专区分会。1957年11月,改为安徽省妇女联合会芜湖专区办事处。
同月皖南宣城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宣城区专员公署。
11月4日 地委社会部发出《对匪特破坏我革命基层组织阴谋计划的通报》指出匪特主要采取以下方式破坏基层组织,要求各地提高警惕:一、打入农会组织,改变农会性质;二、打入武装组织,瓦解部队;三、收买拉拢干部,建立情报机构;四、欺骗群众,杀害干部和积极分子。
11月12日地委社会部作出《对破案争取瓦解回来人员处理办法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一、对破获匪特案件中人员的处理,原则是“首必办、协从不问、立功受奖”;二、对回归敌伪人员的处理办法为:一般不扣押、不找保、办理手续,指定住地、定期报告、严加管束;三、对争取瓦解回来人员的处理原则是:集中训练、强化教育、出保释放,无家可归的人员参加劳动改造,给以生活出路。
11月21日地委社会部发出《目前结合发动群众与公安工作提出几项要求》要求各级公安部门在工作中广泛的发动群众,在肃匪反霸、减租征收等群众运动中稳步建立农村公共组织。
11月24日地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广德县东流区在接受土匪投降时所犯错误的通报》 该年10月,广德某股土匪在剿匪部队的军事压力下假投降,广德东流区东亭乡领导将其当做“友军”,造成不良影响。
11月28日 地委发出《根据皖南区党委关于执行“中央关于健全党委制决定”的检讨与决定》 要求各级党委:一、坚持报告制度。各部委各部门每月两次向地委常委会作工作汇报。常委会每月推选一人向全体委员作一项工作报告。各县各部的总结及重要报告,实行地委委员传阅制。二、坚持执行复核制度。对下级的报告请示及时答复。三、健全组织生活,加强党组作用。四、追究严重违犯政策的问题,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地委会。
11月地委发出《关于保护秋征工作的意见》指出秋征工作是当前全党中心任务之一,要求各县(市)委社会部加强保卫工作,确保秋征工作的顺利完成。
12月成立专署供销合作总社 1952年10月改称省供销合作社芜湖专区办事处。1958年并入商业局,1961年7月恢复建制。
同月地委人民武装部划归宣城军分区领导。
12月至1950年2月 宣城境内公开中共基层组织根据中央“除尚未巩固的新区外,一切党的支部均应公开”的指示及皖南区党委的决定,宣城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将长期处于秘密状态的党的基层组织公开,以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扩大党的政治影响,同时,在没有党支部的村庄公开建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