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向社会提供宣城市直各单位现行公开的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文件以及政策法规汇编,政府公报等资料查阅服务。具体查阅办法如下:
一、查阅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工作证、驾驶证、学生证、介绍信等)查阅。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个人持合法证件查阅。
2.外国公民凭有效证件(护照、工作证、介绍信等)查阅。
二、查阅程序
1.查阅人详细填写查阅政府公开信息登记表。
2.现行文件资料采用开架查阅方式,查阅者可自由查阅。
3.如需复印,查阅人须在登记表上填写所复印内容,交由工作人员办理。
4.利用者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请工作人员代为查阅。
文件及其相关内容由文件制发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