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馆藏档案的利用和保护,保障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19号)等有关法律规定,宣城市档案馆馆藏自形成之日起满25年的符合开放条件的档案提供利用服务。
一、到期开放档案范围
本次到期开放档案的范围包括中共宣城地区委员会、宣城地区行署及其下属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人民团体于1998年形成的部分档案资料,内容涉及历史、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事等方面。具体见附件。
二、查档利用方式
1.查档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查档。利用者携带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或介绍信等相关手续,经同意可查阅本馆开放档案。地址:宣城市梅溪路126号(宣城市档案馆档案保管利用科)。
3.预约查档。利用者可通过电话提前预约查档时间和调阅内容。联系电话:0563-3025723。
4.线上申请。方式一:安徽省内宣城市区以外的利用者可以到当地档案馆通过安徽省共享平台申请网上异地查档调阅本馆开放档案。方式二:本馆已开通长三角地区内(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异地查档便民服务,利用者可登录“长三角·一网通办”(网址:http://csj.sh.gov.cn)在线申请查档。
特此公告。
宣城市档案馆
2024年6月5日
宣城市档案馆到期开放档案范围
(截至2023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