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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档案馆简介

发布时间:2024-01-04 10:41 信息来源:市委党史地方志室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宣城市档案馆前身为芜湖专署档案馆。1952年宣城专署撤销并入芜湖专署。1958年12月10日,在原芜湖专署办公室所属档案室基础上建立专署档案馆。1959年3月,专署档案馆与地委档案室合并,成立“芜湖专区档案资料馆”。1980年1月29日,芜湖行署改为宣城行署,从芜湖市搬迁至宣城办公。档案馆更名为宣城地区档案馆。1980年12月,宣城地区档案局成立,与档案馆合署办公。2001年1月,宣城地区撤销,设立宣城市,地区档案局、档案馆随之更名为宣城市档案局、档案馆。2002年机构改革,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方志办合署办公,为市委、市政府直属机构。2009年,市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2019年机构改革,剥离档案行政职能,党史、地方志和档案馆职责三合一,成立中共宣城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宣城市档案馆、宣城市地方志馆),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配备领导职数1正3副,内设7个科室(综合科、党史编研科、方志编纂科、档案保管利用科、史志征集利用科、宣传教育科、科技信息科),核定编制25名。

宣城市档案馆座落位于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126号。目前老馆馆舍建筑面积1276平方米。为适应发展需要,新馆于2020年4月选址建设,位于市创业路与文景路交叉口东南角,采取“市区共建”“四馆合一”(宣城市档案馆、宣城市城建档案馆、宣城市自然资源规划档案室、宣州区档案馆)模式建设,总建筑面积35384㎡,立项投资概算29033万元。2021年4月项目正式开工,2022年5月主体结构封顶,计划于“十四五”期间内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后将具备“五位一体”(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安全保管基地、档案利用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和电子文件管理中心)综合功能,成为保管利用宣城市宣州区两级国家综合档案、宣城市城市建设档案、宣城市自然资源规划和不动产档案的现代化“档案综合体”和新的城市“文化地标”。

宣城市档案馆馆藏档案主要为建国前后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宣城市(皖南宣城专区、芜湖地区、宣城地区)所属各党政机关、团体、部分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在宣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书档案、专门档案(业务、人事、会计)、企业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等,截至2023年底,馆藏档案总量共计341002(卷、件)。

为充分发挥馆藏档案价值,宣城市档案馆遵循合法、及时、平等和便于利用原则,为实现档案有序开放、有效利用与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相统一,分期分批地进行开放审核。馆藏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满25年,经开放审核无需限制利用的,分期分批地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不涉及国家秘密或重大利益、个人隐私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经开放审核后可提前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单位和个人持合法有效证明(含社保卡“一卡通”)即可利用馆藏已开放的档案。欢迎社会各界到馆查阅利用,或者通过电话预约和线上申请等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咨询电话:0563-3025723)。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宣城市档案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大局,找准自身定位,发挥好史志档案融合效应,扎实推进档案馆现代化建设和档案业务信息化转型发展,积极适应新时代档案工作全面提档升级的形势需要和发展趋势,以更优服务、更高效率、更实作风,锚定“追赶江浙、争先江淮”目标积极贡献部门力量,不断开创宣城档案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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